納稅人2008年3月1日起取得的工資,即工資所得期為2008年3月以後的,其扣除費用為2000元,外籍人員的扣除費用仍然為4800元。
為進一步明確,現舉以下例子:
例一:納稅人當月取得當月月工資次月的情況
小明(國內人員)2008年3月2日取得2008年3月份的工資3000元,其工資所得期為2008年3月,則小明稅款所屬期為3月份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:
應納稅所得額:3000-2000=1000(元)
應納稅額:1000*10%-25=75(元)
小明繳納稅款所屬期為3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為75元。
例二:納稅人當月取得以往月份或以往年度工資的情況
小王(國內人員)2008年3月8日取得2007年12月的工資2000元,其工資所得期為2008年3月,則小王稅款所屬期為3月份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:
應納稅所得額:2000-2000=0(元)
小王繳納稅款所屬期為3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為0(但仍需照常申報)。
例三:納稅人3月份申報所得期為以前月份的工資的情況
小東(國內人員)2008年2月份取得1月份工資2000元,所得期為2008年2月份,3月份來申報個人所得稅,則小東稅款所屬期為2月份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:
應納稅所得額:2000-1600=400(元)
應納稅額:400*5%=20(元)
小東繳納稅款所屬期為2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為20元。
例四:外籍人員的申報情況
John Smith(外籍人員)於2008年3月份取得2008年2月份的工資10000元(假設John Smith 2008年預計在花天數為200天,2月份在華天數為28天),其工資所得期為2008年3月,則John Smith稅款所屬期為3月份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為:
應納稅所得額:10000-4800=5200(元)
應納稅額:5200*20%-375=665(元)
John Smith 應繳納稅款所屬期為3月份的個人所得稅為665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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