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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目的)一、各關稅局為辦理進出口報單放行後之審核作業,以發揮事後審核功能,完備報單處理程式,特訂定本作業規定。 (定義)二、本作業規定所稱事後審核,系指貨物放行後對C1、C2、C3進出口報單或輔以電腦畫面之審核作業;所稱審核單位,為各關稅局實際辦理進出口報單事後審核之作業單位。 (原則)三、進出口報單放行後之審核,C1報單經電腦抽中應補單者以全數審核為原則;C2、C3報單以全數審核為原則。惟各關稅局得視應審條件、貨品性質及審核單位人力配置情況,訂定抽核作業規定。 (範圍)四、進口報單之審核作業內容包括下列事項: (一)「書面報單內容」與「電腦申報資料」是否一致: 審核貨名、牌名、規格、生產國別、稅則號別、單價、數量、完稅價格、提單號碼、繳納稅額等是否一致,並注意關員修改書面報單內容時,有無同時更正電腦檔資料。 (二)應檢附之檔是否齊全: 如發票、裝箱單、貨價申報書(有應加、減費用或買賣雙方具有特殊關係者)及其它必備檔等是否齊全。 (三)商品分類是否正確: 1稅則號別歸列是否正確。 2有否規避簽審規定或構成逃漏稅費。 (四)貨物完稅價格之申報是否正確: 1應加計或扣減項目有無遺漏或不當。 2申報價格是否符合交易價格之要件。 3有無繳驗不實或偽、變造發票。 4貨物價格計算有無錯誤。 5申報價格是否顯屬異常,或有無高價低報、低價高報等情事。 6有無依「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審核作業規定」審核進口貨物完稅價格。 (五)進口通關作業程式是否完備: 1各個通關流程是否完備,有無漏蓋關員職名章。 2應徵規費事項,有無漏貼或漏銷規費證。 (六)統計作業基本資料是否正確: 進口報單統計資料之審核,以稅則號別、生產國別、統計用數量、數量、重量、完稅價格、納稅辦法、報單類別等為重點,審核有無正確申報。 五、出口報單之審核作業內容包括下列事項: (一)「報單內容」與「電腦申報資料」是否一致: 審核貨名、產地、稅則號別、買方國代碼、離岸價格、繳納費用等是否一致,並注意關員修改書面報單內容時,有無同時更正電腦檔資料。 (二)應檢附之檔是否齊全: 如發票、裝箱單及其它必備檔等是否齊全。 (三)商品分類是否正確: 1申報CCC號列是否恰當。 2有否規避簽審規定或構成溢沖退稅。 3有否仿冒商標、偽標產地或其他違章情事。 (四)貨物價格之申報是否正確: 1貨物價格計算有無錯誤。 | ||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