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文號: 財稅[2010]13號   
    發文部門: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
    發文時間: 2010-3-9
    編輯時間: 2010-3-19
    實施時間: 2010-3-9
    失效時間: 
    法規類型: 契稅 
    所屬行業: 所有行業 
    所屬區域: 全國 
    內容:  
   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地方稅務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:
      現對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[2008]137號)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契稅優惠政策問題明確如下:
      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,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,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。
      請遵照執行。
    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
     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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