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申請書(4)
- 發表時間:2010-08-12 11:00 來源:网络 收藏本文 挑錯 推薦好友 打印 【字号:大 中 小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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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│十一、證券承銷商之「股票上市評估報告」十五份、其工作底稿│
│ │ 、評估項目工作底稿索引表及所載事項無虛偽、隱匿之聲│
│ │ 明書一份。 │
│ │十二、律師填制之「發行人申請股票上市法律事項檢查表」一份│
│ │ 、其工作底稿,以及律師與申請公司所出具其彼此間並無│
│ │ 前開檢查表之填表註意事項四所列情事之聲明書各一份。│
│ │十三、會計師項目審查公司內部控制之審查報告六份。 │
│ │十四、證券承銷商填制之「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摘要」及「上市│
│ │ 審查準則第九條各款情事審查表」各一份。 │
│ │十五、「公司負責人及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董事、監察人或│
│ │ 高級主管,其持有股份占已發行股份比例」申報書一份。│
│ │十六、借閱會計師最近三年度查帳工作底稿、永久檔案及會計師│
│ │ 填制之「會計師簽證作業復核表」一份。 │
│ │十七、申請公司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訂定承銷價格之依據及方式之│
│ │ 說明書一份。 │
│ │十八、申請公司就本股票上市申請書及其附件所載事項無虛偽、│
│ │ 隱匿之聲明書各一份。 │
│ │十九、申請公司之董事、監察人及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如與他│
│ │ 人訂有股份買賣且附買回條件之協議者,該等於申請時仍│
│ │ 屬有效之協議書及相關數據各一份。 │
│ │二十、股票集中保管承諾書一份。 │
│ │廿一、申請公司之負責人、董監事及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業已│
│ │ 參加證券法規研習課程之證明一份及獨立董監事進修法律│
│ │ 、財務或會計專業知識之證明文件一份。(公營事業及上│
│ │ 櫃公司不適用) │
│ │廿二、證券承銷商輔導人員進修公司治理相關課程三小時之證明│
│ │ 文件一份。 │
│ │廿三、公開說明書稿本十五份;公開說明書稿本一份抄送財團法│
│ │ 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及公開說明書稿本│
│ │ 電子文件上傳至主管機關指定之信息申報網站(http://sii│
│ │ .tse.com.tw) 之證明文件一份。 │
│ │廿四、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申請公司專業股務│
│ │ 代理機構或股務單位之辦理股務人員與設備最近三年度皆│
│ │ 符合「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」且無逾期未改善│
│ │ 情事暨完成已公開發行有價證券無實體登錄相關作業等證│
│ │ 明文件各一份。 │
│ │廿五、其它必要之證明文件或數據。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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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申請人: 股份有限公司 │
│ 代表人: │
│ 本公司所在地: │
│ 電 話:( )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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