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导读:│ │ │十一、證券承銷商之「股票上市評估報告」十五份、其工作底稿│ │ │ 、評估項目工作底稿索引表及所載事項無虛偽、隱匿之聲│ │ │ 明書一
    本文標簽:金融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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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│ │十一、證券承銷商之「股票上市評估報告」十五份、其工作底稿│
      │ │   、評估項目工作底稿索引表及所載事項無虛偽、隱匿之聲│
      │ │   明書一份。    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│ │十二、律師填制之「發行人申請股票上市法律事項檢查表」一份│
      │ │   、其工作底稿,以及律師與申請公司所出具其彼此間並無│
      │ │   前開檢查表之填表註意事項四所列情事之聲明書各一份。│
      │ │十三、會計師項目審查公司內部控制之審查報告六份。    │
      │ │十四、證券承銷商填制之「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摘要」及「上市│
      │ │   審查準則第九條各款情事審查表」各一份。      │
      │ │十五、「公司負責人及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董事、監察人或│
      │ │   高級主管,其持有股份占已發行股份比例」申報書一份。│
      │ │十六、借閱會計師最近三年度查帳工作底稿、永久檔案及會計師│
      │ │   填制之「會計師簽證作業復核表」一份。       │
      │ │十七、申請公司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訂定承銷價格之依據及方式之│
      │ │   說明書一份。   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│ │十八、申請公司就本股票上市申請書及其附件所載事項無虛偽、│
      │ │   隱匿之聲明書各一份。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│ │十九、申請公司之董事、監察人及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如與他│
      │ │   人訂有股份買賣且附買回條件之協議者,該等於申請時仍│
      │ │   屬有效之協議書及相關數據各一份。         │
      │ │二十、股票集中保管承諾書一份。             │
      │ │廿一、申請公司之負責人、董監事及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東業已│
      │ │   參加證券法規研習課程之證明一份及獨立董監事進修法律│
      │ │   、財務或會計專業知識之證明文件一份。(公營事業及上│
      │ │   櫃公司不適用)  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│ │廿二、證券承銷商輔導人員進修公司治理相關課程三小時之證明│
          │ │   文件一份。    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│ │廿三、公開說明書稿本十五份;公開說明書稿本一份抄送財團法│
      │ │   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及公開說明書稿本│
      │ │  電子文件上傳至主管機關指定之信息申報網站(http://sii│
      │ │   .tse.com.tw) 之證明文件一份。          │
      │ │廿四、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所出具申請公司專業股務│
      │ │   代理機構或股務單位之辦理股務人員與設備最近三年度皆│
      │ │   符合「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」且無逾期未改善│
      │ │   情事暨完成已公開發行有價證券無實體登錄相關作業等證│
      │ │   明文件各一份。  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│ │廿五、其它必要之證明文件或數據。           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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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│       申請人: 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│
      │       代表人:   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│       本公司所在地: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│       電 話:( )               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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