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委會[2011]13號
海關總署:
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,並報國務院批準,自2011年8月1日起,實施中國-哥斯大黎加自由貿易協定稅率,其協定稅率表詳見附件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二○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